24 / 05 / 29

读者提问:制片人和执行制片的最主要区别是什么?

匿名用户 提问:

请教袁老师一个问题,制片人和执行制片的最主要区别是什么?在中国,一部电影作品的著作权是归制片人所有还是归导演所有?

是这样的,中国(大陆)的剧组工作人员命名体系既受欧美影视工业体系影响,也受香港那边的工业体系影响,所以很多职务的命名在不同的语境下是有不同的含义的。

1.制片人,也就是producer,一般说来,指的是影视项目的负责人。你可以简单理解为如果一个影视项目当作一家公司的话,producer就是这个公司的总经理或者CEO,他受出品人(投资人)的委托,来执行项目的操作,也为项目的成败负责。比如说,电影节中的“最佳影片”,就是颁发给制片人的,也一般是由制片人上台发布感言。

2.执行制片,因为语境差异,在中国(大陆)是有两种执行制片,一种是负责制片人业务的执行负责人,简单地说,就是制片人下属的,负责业务执行的工作人员,一个制片人可能会委派几个不同的执行制片,来分管业务的不同层面,例如项目预算,项目制作,项目宣发等。你可以理解为分管不同领域的主管;另一个“执行制片”虽然中文翻译一样,但是它的英文其实是“Executive producer”,其实严格的翻译为“行政制片人”。这个级别其实还要高于制片人,一般指的是出品方内部参与项目早期决策的制片人(往往是公司高管),也有时候被翻译成“监制”。例如大导演雷德里斯科特为《傲骨贤妻》的监制,也是此意。

3.电影作品的著作权拥有子权利,其中主创、演职人员拥有的是“署名权”,而著作权也就是版权,依照投资和出品协议,由出品方所有。说白了就是谁投资,谁拥有著作权。如果某个导演拥有著作权,那往往他自己(或者他的公司)也是项目的主要投资方(出品方)。

Powered by Gridea