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4 / 05 / 30

读者提问:如何处理好伏笔角色和慎用闪回?

白云外 提问:

#观剧疑惑# 美剧Evil第一季中,除了第一集提到女主的丈夫外,后面几集鲜有提及,请问:从编剧的角度,这算“写丢”了吗?夫妻线不是也有助于人物性格塑造吗?哪怕丈夫在尼泊尔做向导,依然可以用闪回?谢谢🙏

聊聊伏笔角色和慎用闪回的问题。

首先女主丈夫不是“写丢了”。

第一,这部剧里,丈夫属于“伏笔角色”。他会一直若隐若现的承担了女主的情感阻力,和女主的生活压力。虽然没有出场,但是他的戏剧性作用并没有消失。属于那个没人见过,但是大家都会一直讨论的那个人。

第二,伏笔角色可以在某个关键时间点出现,直接激化矛盾。你看到后面就知道了,丈夫回来了惹,而且戏份非常重。

关于闪回的问题。中国的编剧其实容易滥用闪回。但是现在这几年的美剧其实用闪回用的越来越审慎了,因为闪回有几个大问题。

1、破坏时态。我们在现在进行时是有沉浸感的,“我们跟主人公一起经历一切”。但是一旦进入闪回,我们就陷入了“听别人讲故事”的状态,沉浸感就被破坏了。

2、破坏视角。闪回很容易陷入视角的危机,因为我们本身是客观观察主角的冒险和生活,但是一旦进入闪回,主创就要明确的选择,这是谁的视角?是客观视角还是主角自己的回忆?就会很容易违背“展示但不评判”的创作原则。

我举一个例子,在金夫妇的代表作《傲骨贤妻》里,几乎不用闪回,而如果要闪回也是支离破碎的画面细节,从来不会让你看到具体准确的影像,为什么?因为女主是律师,她的职责是根据委托人的证词、证人证言证据,拼凑出事件,然后观众对事件的了解,跟女主一样,所以也可以完全移情和认可女主的道德选择和困境。如果委托人撒了谎,那么观众和女主都是被委托人骗了。

但是一旦进入闪回,如果是上帝视角的闪回,那么你就已经给观众展现了真正的真相,但如果观众得知了真相,女主的所有作为就丧失了意义。因为正是法庭上所有人都不能得知真相,所以才要利用证词、证言、证据,用法律来维护权利。

但是如果这是一个单方面的证言的闪回,也就是是他讲的故事,那么也没有闪回的必要,因为啰嗦。

拿回《邪恶》来说,女主跟老公的相爱包括结婚前史。其实完全已经在当下的生活里只言片语和生活的痕迹里透露出来了,包括女主妈妈的不满,也都展现出来了。并没有什么值得额外闪回的。

有什么东西值得额外闪回?关键线索的回忆,重大人生节点,揭露大家意想不到的生活。在《嗜血法医》第一集里,男主用画外音已经告诉了观众,他不正常。那么观众肯定会好奇,那他从小父母会怎么看?所以男主很快就聊到了父母,然后闪回了他父亲发现小时候的他嗜血变态以后的一段对话。因为这个信息只能通过转述和闪回才能展现,这是独一无二的,新奇的重大内容。在《钢铁之躯》里,小克拉克在洗手间里第一次觉悟了红外视线,又害怕又惊恐,然后妈妈来学校安慰他。这场完整的离奇事件,又有悬念、又有视觉奇观、又以人物关系和感人结束。又是主人公人生中最重要的节点,这才值得闪回。

以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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